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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#
发表于 2009-7-13 02:44
| 只看该作者
火上浇油,只怕时局不乱。
哈木“学者”在“失踪”前曾经说过:“我已经得罪了太多的老大。”(见7月7日哈木本人在此论坛上的帖子《 努尔·白克力发表电视讲话诬蔑维吾尔在线》),这种“学者”的口吻,应该归于哪一类受尊敬的学者呢?
看过了这个所谓的“呼吁”,有一个感觉就是笔者可能不是“大名鼎鼎”的自由人士王力雄,文字功力和文章的逻辑组织能力如孩童一般,有失前“作协”会员身份。
再看看“呼吁”的内容:
一、伊力哈木教授是致力于民族友好、消弭冲突的知名维吾尔知识分子,不应该被当作罪犯。
我认为,说哈木教授是一些维族人的利益捍卫者可能更恰当一些。
另外,“罪犯”从何谈起?至多也只能叫做“犯罪嫌疑人”。
二、“维吾尔在线”作为维吾尔人与汉人以中文进行交流的重要民间平台,加强民族理解、反对分裂和暴力是其自始至终的宗旨。
宗旨终归是宗旨,实际做的如何,常来维吾尔在线的网友自然心知肚明。
三、网站参与者的个别言论不能由网站负责,更不能作为指控网站负责人的罪名,这是互联网性质决定的,也是互联网的业界规则。
这是什么呼吁?互联网的性质和业界规则决定了在论坛里(包括维吾尔在线在内)的发言就可以无视国家的法律而恣意乱为、不负责任?网站的管理员是干什么的?国家会允许违法的网站存在?就这么一说,可以脱了干系?
四、政府应当首先反省接连导致了西藏、新疆事件的自身失误,而非以权力操纵司法,寻找替罪羊来逃避自身责任。
西藏和新疆事件是政府导致的,怎么导致的?政府煽动百姓上街打、砸、抢、烧和杀人?有什么证据?
五、对伊力哈木教授的任何不当处置,会进一步加深民族敌对,缩小理性对话与建设力量的空间。
对哈木的不当处置就会进一步加深民族敌对?这是一个有理性和胸怀宽广的民族所做出的判断?而为什么不先检讨国家司法公证而要引向民族问题呢?
六、若对伊力哈木教授开展司法过程,务必以透明方式取信于民,尤其要取信于维吾尔人民。
七、请尊重伊力哈木教授在公开声明中提出的要求,由他自己聘请律师,而非由当局指定律师。
基本上赞同这两个呼吁。最起码,这也算是呼吁,正当、理性的呼吁。
八、我们要提出警告——如果连伊力哈木·土赫提教授这样的致力于汉维沟通的知识分子都会被当作敌人,那么,维吾尔民族将除了奴才,全是敌人!
这一条,看不懂。只感觉到有点火药味和网络上的庸俗的对骂而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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